从深圳市应急管理局获悉,因在罗湖区粤海置地大厦“20200430”高处坠落事故中存在一系列违法行为,中建八局被列入深圳市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黑名单”,并给予237万元的行政处罚。
根据事故通报显示:2020年4月30日8时50分许,罗湖区东晓街道太白路与东昌路交汇处粤海置地大厦建筑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工地发生1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名工人刘超死亡。事故发生后,罗湖区政府依法组成事故调查组认定,该起事故为一般生产安全锚点责任事故。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八局)作为粤海置地大厦建筑施工总承包单位,存在以下违法行为:1.对此起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未依法全面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刘超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到位,也未如实记录对刘超的安全教育培训时长和内容;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未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和施工方案对刘超坠落的结构柱预留洞口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也未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作业现场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并消除引发此起事故存在的事故隐患);2.瞒报和谎报事故;3.破坏事故现场。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和《深圳市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2020 年版)》第 85 项、《生产锚点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项和《深圳市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2020 年版)》第 78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和《深圳市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2020 年版)》第 80 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决定给予人民币237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根据爱企查和公司官网显示,中建八局是世界500强企业——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始建于1952年,总部位于上海市。法定代表人为校荣春。
![]()
发生此起事故的粤海置地大厦项目,主楼共62层,高度303.15米,建成后将成为深圳罗湖区新地标。根据2019年11月的报道显示,深圳粤海置地大厦建筑施工总承包工程由中建八局一公司中标,这也是中建八局一公司中标的第六座30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
![]() |